中国女权第一案-打破中国几千年女子无权继承遗产的桎梏

盛宣怀家族是近代上海滩最大的豪门显贵,盛宣怀(1844年~1916年)出身于官宦家庭,一生亦官亦商,“红顶商人”胡雪岩也被其击败斗垮。尤其是自1872年开始,陆续创造了中国洋务史上的十一个“第一”(第一个民用航运企业、第一家银行、第一家电报公司、第一家钢铁联合企业等)。被后人誉为“中国近代企业的开拓者”、“中国早期工业之父”等。1911年清朝覆亡时,盛宣怀的巨额家产确实难以精确计算,富可敌国,和满清末年的豪门大户一样,盛宣怀妻妾成群,其中,最著名者为继室大夫人庄氏和刁、刘、柳三妾。

继室庄氏出生于常州大户人家,是状元之后。因儿子盛恩颐出世转为正室得到大夫人的名分。在1900年生下女儿盛爱颐,排行第七。

盛爱颐照片

1916年4月27日,“清末首富”盛宣怀去世,庄氏德华执掌了整个家业。盛宣怀去世之前,他自己都不清楚究竟有多少财产,但曾有立遗嘱,将其遗产的一半拿出来建立“愚斋义庄”救济盛氏家族贫苦人家并从事社会慈善事业。遗嘱执行监督人是李鸿章的长子李经方。庄夫人善于理财,治家精明过人,掌管家业11年,尽管三个败家儿子一人一杆烟枪,但在庄夫人坐镇下,盛世豪门所管理经营的产业,一切尚无大碍。

1927年秋天,盛公馆“掌舵人”庄夫人突然患病去世,盛宣怀的子女八儿八女中老大、老二、老三均已去世,老六老八从小夭折,于是,大家赶紧把老四盛恩颐找来主事。如果按照规矩——将盛家的财产一分为二,一半归盛家五房子孙分析,另一半归盛氏愚斋义庄。大家都按章办事,相安无事,就不会节外生枝。

1927年11月,盛老四和盛氏愚斋义庄的一个董事狄巽公,具状向上海临时法院提出要求,要求将早已划规愚斋义庄的属于慈善基金会的那部分,提出了由盛氏五房男丁分掉,把尚在闺阁未嫁的七小姐盛爱颐和八小姐盛方颐排除在外。盛老四的这一举动在家族内部引起了轩然大波。尤其是七小姐盛爱颐非常不服气。

1928年6月,盛爱颐把他的三个哥哥和两侄儿告上法庭,《申报》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追踪报道,盛氏官司即刻引起轰动,家喻户晓。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——,因为按照中国传统的大家族析产的办法,女子的确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,民国后讲男女平等,虽然在政府法律条文上已经明确女子也有继承权。但还没有真正实行起来,这是民国以来第一例女权案,其社会意义,就远远超出了盛氏家庭内部的矛盾。

百乐门舞厅

此案一见报,盛爱颐在道义上就获得了宋家姐妹(宋霭龄、宋庆龄)的支援,聘请了陆鸿仪、庄曾笏两位律师出庭,据理力争。1928年9月5日,租界临时法院开庭,上海市民为之轰动,法律界也极为重视,许多名律师到庭旁听。一个月后,法院的判决书裁定:盛爱颐拥有与他的兄弟和侄子一样的权利,将义庄财产分为七份,盛爱颐应得其中一份,计白银50万两,此后八小姐同样取得其中一份白银50万两。

盛爱颐打胜了这场官司,拿到了自己应有的份额,尽管付出了高昂的律师费,但这毕竟是一场有重要社会意义的官司,从此女性的财产继承权问题就有了榜样。1932年,盛爱颐在上海市静安寺附近,用遗产官司赢得的50万辆银元,建造了一座美式风格的“百乐门舞厅”,楼高六层,迄今成为历史文物性的著名建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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